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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一件织不完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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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织不完的毛衣

雨童先生/

男人走时,女人的肚腹已微隆。婚后不到一年,男人就要出去打工,女人自是不舍。但不舍又能怎样呢?总得挣生活吧?穷乡僻壤,养活不了这个新婚燕尔的家。何况,孩子也有了。养家糊口的担子重重地压在年轻的男人身上,此刻纵有万般眷念,也只能暂时割舍了。

“在外面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女人心有万千叮嘱,临别时却哽咽难言。

男人笑了笑,忽然蹲下身子,将耳朵贴在女人的小肚上,嘴中喃喃道,“娃儿,爹要出去打工了,在娘的肚子里可要好好听话哦,爹一定会赶在你出生前回来,爹赚了钱啊就给你买件城里的玩具,保准你见了喜欢。说罢,男人抬头冲女人调皮地挤了下眼,“当然啦,也会给你买件漂亮的衣裳!”

女人被男人的话逗得忍不住咯咯笑了,不由得含着泪佯嗔道,“瞧你这副傻样。”

男人走后不久,女人就把自己的大辫子给剪了,去市集换了些钱,买了几斤上好的毛线。女人想在男人回来之前给他织一件御寒的毛衣。

转眼就到了年底,毛衣织得也差不多了,村里其他的打工者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可女人就是没见着自己男人的身影。向人打听,却都摇头。男人当初是独自背着包出去的,这些人不清楚,也是理所当然。孤灯下,女人捧着织好的毛衣,泪水涟涟。思念和担忧,让她寝食不安。也许,孩子他爹工作太忙,暂时赶不回来吧?女人只能冲着最好的方面想。

年后,村里那些打工的人又陆陆续续收拾行装出门了。女人挺着大肚子,倚门望穿了眼,还是看不到丈夫归来的身影。女人轻轻叹了口气,也许孩子他爹没赚到钱,不好意思回来吧?


又过了几个月,女人肚中的孩子呱呱坠地了。遗憾的是,孩子他爹并没有兑现临走时的承诺。他依然音讯杳无。为了安心照顾孩子,女人搬回了娘家。家里人都安慰她,而她也只是苦笑而已。夜深人静时,她却常常无眠。于是,她把织好的毛衣重又拆掉,然后再一针一针地织。只有这样,她才能让躁乱的心平静下来。也许,等这件毛衣织好时,孩子他爹就回来了吧?

三年过去了,孩子都能依依呀呀的说话了,可男人还是没有回来。女人白日里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操持家务,忙得疲累不堪。到了晚上,她就坐在油灯下,捧着一件似乎永远也织不完的毛衣,默默地思念着不归的人儿。那件毛衣她拆了又织,织好又拆。一次次的希望,一次次的失望。希望没止境,失望亦无穷。同情她的人都劝她别再为那个狠心的男人守活寡了,说不定他在外面已有了别的女人。但女人却无动于衷。她似乎坚信自己的男人有朝一日会回来的。村里人背后都骂她一根筋。渐渐地,也就很少有人劝她改嫁了。

春去秋来,雁南归。十几年过去了,女人头发也花白了,背也驼了,生活的重担令她不得不过早的衰老。在她的拉扯下,孩子也长成了大小伙子。孩子很懂事,只是在心底里恨着那个一次面都没见过的无情的爹。如果不是因为爹不负责任地一去不归,娘也不会累成这个样子。可他怎么也弄不明白,娘偏偏死心塌地的守着对爹的思念,十几年了一毫不变。每当看到娘在深夜里佝偻着腰织着那件似乎永远也织不完的毛衣,孩子就心酸不已。娘常对他说,“别人怎么说你爹我不管,我只知道你爹是个好人,他绝不会无缘无故丢下我们母子俩不管的,他肯定是有自己的苦衷。”可孩子心里想,究竟什么苦衷能让爹忍心十几年不归呢?


孩子长到十八岁时,女人终于累倒了。病来如山倒,这一倒,她就再也没有爬起来。临终时,女人拼尽最后一丝气力嘱托了一句,“我死后,别忘了让那件毛衣跟我一起入土,我还没给你爹织完呢……

儿子跪在床边,泪如奔涌地点了点头。女人这才安心地合上了双眼。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女人出殡的那天,她的丈夫,那个她等了十八年的男人,居然意外地回来了。只是,回来的时候,他已身在方寸大小的骨灰盒里。捧着骨灰盒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同她一起的还有她那鬓发苍苍的父母以及一大群闻讯来的电视台记者。

十八年前的某一天,男人揣着回乡的车票激动地走在城市的街头,突然,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追着一只皮球跑到了马路上,这时刚好有一辆小汽车疾驶而来,男人脑袋嗡了一下,一个箭步冲过去将小女孩推到一边,自己却被车子撞飞了出去。男人当场死去,一句话都没有留下。他随身的包袱里,除了几件破旧衣服和用纸包裹的几千块钱外,还有一件崭新漂亮的女人衣裳以及一辆摔散了架的玩具车。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家住何处。死时,他身上连个身份证都没有。

小女孩的父母发誓要找到恩人的家人,谁知这一找就是十八年。十八年来,他们一家人几乎跑遍了全国各地,只为让恩人的骨灰回归故土亲人团聚。庆幸的是,后来在媒体的协助下,他们终于从一个打工者那里获知一些关于恩人的信息,于是连忙千里迢迢地赶了过来。

男人十八年不归,终于真相大白。在场的人无不唏嘘。

最后,儿子将爹娘合葬在了一起。跪在墓前的他,忍不住嚎啕痛哭,喊道“娘,爹终于可以穿上您织的毛衣啦!”

 

坊主后记有一种爱情,叫生死相许;有一种信任,叫不离不弃。这几日一直潜心“夜话”系列,但考虑马上又有考试了,还是准备一篇主旋律素材文章吧。写情感的烂俗文太多了。小哥并不敢自诩这篇写得多“清流”,但充当一篇考试素材,应堪其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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