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崇左各县(市、区)为了发展都在花大力气搞建设。大家都憧憬着明天。然而有这么一小撮人为了利益却用尽了手段,为了阻止拆迁,向工作人员投掷汽油瓶、啤酒瓶、石块、砖头及炮竹,我的天呐!
2003年至2010年间,莫某和黎某、张某等八人(均已被判刑)私自与农户交易,先后在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县职业教育中心附近购买土地,违法建造房屋。2009年5月,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莫某等人留置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2013年2月19日,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莫某等人留置送达强制拆除告知书,告知政府将于2013年3月25日起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要求各拆迁户自行清理违法建筑内财物,但莫某等人逾期迟迟没有自行拆除。
2013年8月14日,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对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职业教育中心附近的28户违法建筑实施。当天下午2点钟左右,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拆迁现场执行拆迁任务时,莫某等人聚集在违法建筑群入口处向工作人员投掷事先准备的汽油瓶、啤酒瓶、石块、砖头及炮竹等,以阻止工作人员进入拆迁现场,致使政府工作人员和前来维护秩序的公安民警多人受伤。
案发后,莫某潜逃。2016年3月3日,莫某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莫某伙同他人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共同犯罪中,莫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莫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
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本期编辑:李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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